金融街物业进军香港物管市场 拟1.54亿港元收购置佳物业7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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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3月21日公布,拟收购目标公司公司置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70%股权。
具体来看,金融街物业与卖方郑佩怡女士及目标公司置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订立股份买卖协议,据此,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及金融街物业有条件同意收购所售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70%股权),总代价最高为1.54亿港元,惟须受股份买卖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规限。
收购事项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金融街物业的直接附属公司,其财务资料将于财务报表内综合入账。
观点新媒体获悉,目标公司置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00年9月11日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主要在香港从事物业管理、保安服务、设施管理及工程顾问服务,在物业管理领域拥有逾20年经验。于2022年9月30日,目标公司在管项目22个,在管单位超过63,400个,包括商业及住宅物业。目标公司由卖方全资拥有。卖方现为目标公司董事之一。
金融街物业表示,基于战略发展需要,将收购及投资方式作为业务规模增长途径之一,广泛寻求市场合作机遇。香港作为中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发源地,市场整体运营模式成熟,服务理念精进,目标公司具有稳定的经营业绩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此次收购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业务规模及市场竞争力。
特发服务计划参与竞标四川天鼎物业51%股权增资项目
3月21日,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参与竞标四川大金源天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增资项目。
观点新媒体从公告获悉,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于2022年11月25日在网站挂出“四川大金源天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四川大金源天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鼎物业”)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投资方,并依法定程序公开征集1家投资方,增资完成后新进股东将持有天鼎物业的股权比例为51%。
特发服务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标四川大金源天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增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意向投资方,参与竞标天鼎物业51%股权增资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竞标情况办理本次增资相关事宜。特发服务表示,鉴于本次增资项目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公司能否竞标成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据了解,四川大金源天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24日,注册资本为128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等。截至2022年底,该公司资产总额9,477.09万元,负债总额7,251.53万元,所有者权益2,225.56万元。
招商积余连中5个非住宅项目 并与深圳晚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
招商积余公号披露,近日,招商积余接连中标5个非住宅项目,分别为佛山一汽大众园区项目、平潭县综合实验区医院项目、辽沈银行沈阳分行项目、佛山华昌大厦项目、佛山平安产险项目。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其中,该次中标的一汽大众佛山分公司园区的绿植养护服务工作,服务总面积约39万平方米;平潭县综合实验区医院坐落于平潭县城关,占地面积33亩,编制床位330张,建筑面积3.26万平方米;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辽宁省首家省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起人股东均是国资企业,是辽宁省推进实施城市商业银行改革的重要举措。
此外,佛山华昌大厦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位于佛山南海大沥广佛国际商贸城中心区。该次中标将为华昌大厦提供专业、舒心、精细化的综合物业管理服务,覆盖秩序维护、卫生保洁、工程维护、客服管理等日常管理服务。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保险行业的头部企业,该次中标将为平安产险佛山分公司提供焕新服务,赋能发展,在禅城、顺德、南海、高明、三水五区的6个服务站点提供秩序维护、环境保洁等物业管理服务。
此外,3月21日,招商积余与深圳晚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以企媒融合的形式合力开拓红色研学市场。截至目前,招商积余在全国服务的物业超过3亿平方米,已进入全国127个城市,服务超过760万客户。
万物梁行中标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项目 为其提供PFM物业服务
万物梁行3月21日公布,公司日前中标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项目,为其提供PFM物业及综合设施管理服务。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这是继服务浙江省分行、海南省分行项目,万物梁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第三度携手合作。在基础服务之外,万物梁行服务团队将结合项目特点及需求,为客户引入创新服务模式,助力打造金融总部标杆。
据悉,金融行业是万物梁行重点布局的赛道之一,截至目前,万物梁行已为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东亚银行、大华银行、渣打银行、中信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等国内外知名金融企业提供商企物业服务。
时代邻里:已与时代中国终止有关物业服务第三份协议 获退还3.5亿保证金
时代邻里控股有限公司3月21日晚公告,终止与时代中国集团签订的第三份协议。
观点新媒体从中获悉,时代邻里与时代中国拥有长期业务关系,并不时为时代中国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协销服务及多项相关服务。基于这种关系,时代邻里与时代中国集团曾分别签订该等协议(第一份协议、第二份协议及第三份协议)。
根据各该等协议,时代邻里同意向时代中国集团以独家方式,想该等协议指定的超过50个由时代中国集团开发的物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店、停车场及会所)提供销售代理服务(包括独家代理服务、联合销售服务及承保代理服务),及根据相关协议向时代中国集团分别支付第一次保证金(集团按第一份协议向时代中国集团支付人民币3.5亿元的免息可退还保证金)、第二次保证金(集团按第二份协议向时代中国集团支付人民币3.5亿元的免息可退还保证金)或第三次保证金(集团按第三份协议向时代中国集团支付人民币3.5亿元的免息可退还保证金)。
第一次保证金及第二次保证金已分别于第一份协议结束时及第二份协议结束时退还。
时代邻里表示,考虑到2023年初中国房地产政策及物业市场变化,时代中国已调整其物业销售策略。时代邻里团及时代中国集团于2023年2月20日同意共同终止第三份协议。第三次保证金已获悉数退还予时代邻里。
绿城服务深夜披露诉讼更新消息 称将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3月21日晚间,绿城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披露一宗租赁合同诉讼的进一步更新消息。
该笔合同可追溯至绿城服务于2022年7月19日所发布的公告,其全资附属公司涉及一项法律诉讼,案件编号为【(2022)沪01民初77号】,内容有关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要求被告(绿城以及其联营公司)承担合同项下包括租金、能耗费用、违约损害赔偿等总计人民币1.35亿元。
另于2022年10月20日,绿城服务再次公布诉讼消息,其称集团已采取行动积极抗辩原告于该法律诉讼项下的诉请。截至该公告之日,该法律诉讼已完成开庭审理程序,但彼时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回归3月21日的公告,绿城服务表示,已自该法律诉讼代理律师处获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该法律诉讼案的判决书,判决内容具体如下: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租赁协定及其补充协定于2021年9月23日解除;被告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付的租金人民币4104.6万元;被告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付的车位租赁费人民币181.21万元。
判决还包括:被告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能源费、水电费人民币60.14万元;被告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8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费人民币57.39万元;被告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2021年9月29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费人民币1768.64万元;被告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租赁车位佔有使用费人民币10.42万元。
此外,被告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的物业费及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车位管理费合计人民币76.45万元;被告一应于本判决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免租期内免于支付的房屋租金人民币2784.42万元;被告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免租期内免于支付的车位租赁费人民币97.93万元;被告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同解除违约金人民币776.89万元。
另悉,被告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自2021年7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房屋租金和车位租赁费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人民币4285.8万元为本金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被告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自2021年7月20日起至2021年9月23日止未补足部分保证金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人民币1047.43万元为本金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佈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被告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就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人民币117.9万元归原告所有;绿城谘询对上述部分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外,驳回原告的其馀诉讼请求。
绿城服务于公告中表示,该案事实情况复杂,一审判决中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有误,已委任法律顾问准备在截止日期前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尽管还在与法律顾问对一审判决做分析研究并拟定诉讼策略,但其认为该法律诉讼预期不会影响到集团的正常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