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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绍兴上虞区表示,为了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出优化生育政策13条,预计年财政经费支出1亿余元,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型环境,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着力破解“不敢生”“不想生”难题。
13条优化生育政策中包括:对无房户或现自有房(商品房)人均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的三孩家庭,购买商品房时一次性发放30万元房票;
三孩家庭公积金可贷额度允许上浮30%;
二孩、三孩家庭优先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二孩家庭按市场价70%标准确定,三孩及以上家庭按市场价60%标准确定;
对无房户或现自有房人均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且确有租房需求的二孩、三孩家庭,实际租房(商品房)时,分别依申请发放每月800元和1500元的租房补助。
据介绍,该项政策享受对象主要为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三孩(二孩)家庭,且子女户籍均要在上虞落户(因参军注销户籍的除外),其中的“三孩”指2021年5月31日之后出生的第三孩;“二孩”指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第二孩。政策时限暂定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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