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陶春燕 通讯员 耿淑芹 刘雨潇
近日,东阿公安连续作战,重拳出击,4天成功抓获7名“帮信”犯罪嫌疑人,打防并举,筑牢防线,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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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刑侦大队二中队赴陕西省渭南市抓获一名涉嫌帮信罪犯罪嫌疑人范某东。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范某东在明知出卖银行卡属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将自己名下一张银行卡出卖给他人用于转移电诈资金,流水达119万余元,范某东获利40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范某东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30日,刑警大队三中队赴东营抓获一名帮信犯罪嫌疑人王某龙。
经查明,2023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王某龙在明知是帮助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洗钱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团伙洗钱,流水达到100万余元,非法获利90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龙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30日,刑警大队三中队联合姚寨派出所赴济宁抓获一名帮信犯罪嫌疑人苏某青。
经查明,2022年12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苏某青在明知帮助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洗钱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三张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团伙洗钱,非法获利5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青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30日,鱼山派出所远赴上海市抓获帮信罪犯罪嫌疑人陈某琦。
经查明,2023年3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琦在明知帮助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洗钱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团伙洗钱,流水达98万余元,非法获利3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琦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31日,陈集派出所联合刑警三中队赴长春抓获一名涉嫌帮信罪犯罪嫌疑人姜某来。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姜某来在明知出借银行卡属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用于转移电诈资金,流水达105万余元,非法获利15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来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2日,铜城派出所联合刑警二中队抓获一名帮信犯罪嫌疑人柯某。
经查明,2023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柯某在明知是帮助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洗钱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团伙洗钱,流水达到170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柯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2日,陈集派出所赴南京抓获一名帮信犯罪嫌疑人朱某建。
经查明,2023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朱某建在明知是帮助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洗钱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团伙洗钱,流水达到47万余元,非法获利110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