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3-13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在公司总部 6E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
议案》
公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28 号),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基于前述议案确定的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及
逐项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0.00 亿元。
表决情况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1.00%、第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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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7.87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
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量。
表决情况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2%(含最后一年利息)
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可转债。
表决情况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24 日,T-1 日)收市
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 A 股普通股股东。
(二)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
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三)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
表决情况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0.00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申购数量下限为 10 张(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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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为 10,000 张(100 万元)。
表决情况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本次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24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5374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
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100 元)为一个申购
单位,即每股配售 0.015374 张可转债。
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1,951,261,261 股,剔除库存股 0 股,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
售的 A 股股本为 1,951,261,261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
认购 29,998,690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30,000,000 张的 99.9956%。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柳工配债”,配售代码为
“080528”。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
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环进行
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
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余额网上
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表决情况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
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
长及其授权的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情况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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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根据募集资
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管理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将在
募集资金到账后,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及三
方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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