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需要补税?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哪种情况下可以退税?
【1】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