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退休年龄就死亡家属可领哪些补贴?怎么领取?
【1】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没有继承人、也没有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将会被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换言之,当社保缴纳人突然去世之后,其其账户余额可以被其法定继承人办理提取,也可指定没有血缘关系的受遗赠人全额提取,如果没人提取,那这笔钱将会被上交国家。
【2】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实现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若社保缴纳人身故,其自己交的一部分养老保险本金和利息是可以被继承人或者指定受遗赠人全额取出的,但统筹部分养老金,是得不到的。
【3】医疗保险
如果社保缴纳人去世后其医保卡内个人医疗账户仍有结余,单位或家属可持有关证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对其个人医疗账户进行清算,注销其个人医疗账户。同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继承其个人账户的全部余额。当然,若不存在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那么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将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4】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事实上,各个省市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也不统一,其中,丧葬费大致从1000元到5000元不等。
【5】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通常情况下,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此范围中人员,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满足一定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