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ETF的交易规则:
一、买卖、申购、赎回标的指数为沪市指数或跨市场指数的交易所交易基金的基金份额时,应遵守下列规定,本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1】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赎回;
【2】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赎回,但不得卖出;
【3】当日赎回的证券,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用于申购基金份额;
【4】当日买入的证券,同日可以用于申购基金份额,但不得卖出;
【5】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买卖、申购、赎回标的指数为跨境指数的交易所交易基金的基金份额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
【2】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赎回,但不得卖出;
【3】当日申购总额、赎回总额超出基金管理人设定限额的,超出额度的申购、赎回申报为无效申报;
【4】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买卖、申购、赎回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基金的基金份额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卖出或赎回;
【2】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或赎回;
【3】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 买卖、申购、赎回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仅包括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的交易所交易基金的基金份额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卖出或赎回;
【2】当日以组合证券为对价申购的基金份额,同日可卖出或赎回;
【3】当日以现金为对价申购的基金份额,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或赎回;
【4】当日买入或赎回获得的债券,同日可用于申购基金份额;
【5】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买卖、申购、赎回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证券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品种的交易所交易基金的基金份额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卖出;
【2】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或者赎回;
【3】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