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辽宁省提出打造一批能够代表城市形象的地标性夜经济集聚区,打造一批具有全国知名度的夜间消费品牌。到2022年,全省创建省级夜经济示范街区20个、市级夜经济示范街区50个。
在22日举行的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对近日出台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
《指导意见》要求,围绕夜购物、夜美食、夜休闲、夜旅游、夜健身等夜间经济业态,各地要发挥特色资源和产业优势,因地制宜编制夜间经济发展规划,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一批夜间消费集聚区,加强各类配套设施建设,优化夜间消费环境,形成夜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打造一批特色突出、风格各异的夜间消费示范商业街,加大夜间促销活动力度,吸引居民夜间购物消费;鼓励商业街和主要商圈,增加餐饮、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等服务业态,支持具备条件的商业街区开展户外营销。
培育特色精品夜市,开设夏季夜市、节假日步行街、周末大集、休闲文体专区等常态化夜间消费场所;活跃夜间餐饮市场,鼓励发展“深夜食堂”;举办美食节、啤酒节等节庆活动。
《指导意见》强调丰富夜间文化消费,深挖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将清文化、二人转、皮影等具有辽宁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融入夜间经济,充分展现夜经济独特魅力。大力发展歌舞演艺、影视娱乐、歌剧音乐、评书相声、书画展览等文化业态,提供丰富多彩的夜间文化产品和服务。
同时,《指导意见》提出推动电商直播等新业态发展,增加夜间旅游产品供给,扩大夜间体育健身消费,鼓励延长营业时间,优化夜间公共交通服务,改善夜间消费环境。(沈殿成 臧襄淇)